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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软认定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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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软认定办理须知

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。

( )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

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

1)、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。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;

2)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。

( )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

1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

2)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)、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;

4)、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;

5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;

6)、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(开发合同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、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)

( )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

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,至2010年底以前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,按17%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,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,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,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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