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: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包括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;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。
现实中,公司名称的核名均由各主管工商机关核名并予以登记,人们常常习惯叫公司简称,而全称呼叫起来不是十分的方便,于是各企业大多在自己的宣传文书、交易文书上印制公司简称。那么,公司简称独立使用,如何更好的受到法律保护呢?答案只有一个:那就是把公司商号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予以保护。理由:
一、公司商号区域性管理,由各主管工商机关核名登记;以“粤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为例,在北京核名为“北京粤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,在甘肃核名为“甘肃粤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,在陕西核名为“陕西粤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......
二、注册商标,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统一审查核准注册。同样以“粤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为例,一旦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“粤捷”为商标,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发下《商标注册证》之后,全国任何公司不得简称为“粤捷”,并禁止使用,一旦使用就构成商标侵权。如:茅台、五粮液、新浪、搜狐、百度等均是公司商号,同时是注册商标。
三、当公司简称(公司商号)被核准注册成商标以后,经过权利人连续宣传使用三年以上,可以向所在省工商局申请“省著名商标”,或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“省著名商标”一旦核准,全省范围内工商机关不再核准含有该注册商标的公司名称;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一旦核准,全国范围内各级工商机关不再核准含有该注册商标的公司名称。